一、项目名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CD2007-J-1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笔记本电脑5台、台式电脑6台、数码摄像机1台、数码照像机4台、彩色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4台、录音笔2台、扫描仪1台、传真机2台、复印机1台、电脑桌3张、喷墨打印机5台、80G移动硬盘6个、墨盒5盒、碎纸机1台、音箱1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 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4、 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相关制造商对该项目的直接授权书。
5、 一经发现在过去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行为和记录,则取消其资格。
六、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07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2007年8月2日下午16:00(节假日不休)。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办事处(华都大酒店北楼五楼)
八、谈判采购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凭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和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留复印件)。
若需邮购,请将招标文件款(及80元人民币EMS)电汇(或通过邮局汇款) 至下列地址和联系人,并请将贵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及汇款回执(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在收到贵公司的传真后,立即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开标截止时间:2007年8月3日(星期五)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
常德市政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一、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克贤
电 话:(0736-779550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办事处
地 址:常德市华都大酒店北楼五楼
联系人:呙 红
电 话:0736-7151830 13807427752
传 真:0736-7269737 邮政编码:415000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办事处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