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咸宁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其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XZG2014003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及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背景:
按照湖北省公安厅于2013年10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13〕516号)和《<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任务书>及接口规范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3〕278号),明确要求从公安应用系统/资源库的应用日志入手,实现对用户操作行为(增、删、改、查询、登录等)和接口服务情况(批量比对、查询等)的完整记录,破解当前应用系统日志安全审计工作中“跟踪不下去、查不到源头、取不到证据”难题,有效防范敏感信息泄露、保护数据安全。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咸宁市公安局应用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综合分析、集中审计、预警监测、处置管理、线索跟踪、取证核查、协查办案等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事后追溯,信息安全可管、可控,有效的发挥咸宁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系统通过级联接口实现全国应用系统及资源库之间的日志信息互联互通和可控共享;通过整合各业务系统,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成咸宁市公安局应用安全保障体系及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本次招标主要针对第三方软硬件和各业务应用系统改造。
2、项目建设清单
名称 |
数量 |
AA属性证书签发子系统 |
1套 |
ARA授权管理子系统 |
1套 |
PMI主、从目录服务系统 |
2套 |
属性管理子系统 |
1套 |
PKI从目录服务系统 |
1套 |
证书综合审计查询系统 |
1套 |
关系数据库 |
1套 |
全文数据库 |
1套 |
身份认证网关 |
2台 |
网络实名(ID)管理平台 |
1台 |
服务器 |
7台 |
网络管理系统 |
1套 |
设备软件升级 |
1套 |
维保服务及功能改造服务 |
3、具体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控制价:218.4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核心设备原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所投PKI/ PMI系统产品近两年在市级公安系统具有三及个以上成功应用案例;
3、本项目要求软硬件产品使用国产自主可控品牌且边界维保服务必须提供边界产品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核心软件系统(PKI/ PMI系统产品)及硬件产品原厂商,则必须获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湖北省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须在武汉有分支机构 (以工商注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1日(上班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十二楼)。
3、报名所需携带资料: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核心系统设备原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PKI/ PMI系统产品在省部级公安系统成功应用案例证明文件(三份)。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6月11日上午9:00时。9:10时整开标。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室。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宁市财政局十二楼
联 系 人: 张道会
联系电话:(0715)8149206 8273631 18986628337
传 真:(0715)814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