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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中心建设项目弱电系统
 
  2013/6/14
 

 

根据南发改资[2011]122号、佛府南国用(2011)第0112589号、建字第440605201100235号-建字第44060520110023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广发金融中心建设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发金融中心建设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57-86290384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0-37607283、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桂城街道86街区,西临灯湖东路,东接锦园路,南界海六路,北侧为海七路。

四、项目概况

广发金融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7000平方米,由北向南分为机房大楼及配电大楼、信用卡中心&信息中心、呼叫中心、运营中心和培训中心与数据备份机房等主要建筑单体。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规模:

广发金融中心弱电系统工程,包括通信和综合信息网络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计算机及应用和信息网络工程、电子机房工程、电子设备安装工程(负责甲供电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电子设备1、数字交换机2、云电子交换机3、电子数据服务器4、网络安全产品5、后备供电系统)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说明书为准)

(三)招标控制价:101,008,289.96元[其中电子工程78,442,158.46元(占77%),建筑智能化工程22,566,131.50元(占23%)]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6 月 10 日 至 2013 年 6 月 1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6 月 1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6 月 2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②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年龄不满60周岁。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附件五)。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①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②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标,也不得参加其它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9、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得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占77%(电子工程部分)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占23%(建筑智能化工程部分)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的投标人,如未获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50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20-38323266 ;地址: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广发大厦20楼。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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