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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共安全监管平台
 
  2013/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青浦区公共安全监管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的供应商。
( 3)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 4)具有 CMM3或以上资质。
( 5)获得第三方软件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 6)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通过 IS09001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 7)在本市具有技术服务机构,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优质快捷的技术支持服务。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编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作无效投标处理。
1、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QPZFCG2013-039
采购项目:青浦区公共安全监管平台项目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和要求》及附件
交付状态:本项目是设计 -开发 -试运行 -验收合格的交钥匙项目
交付地址:青浦区内任何用户指定的地点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试运行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13年 6月 5日 (星期三 ) 9:00起每天 9: 00~ 11: 00、 14: 00~ 16: 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青浦区城中西路 38号北楼 107室领取标书。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 2013年 6月 25日 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 38号一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 2013年 6月 25日 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 38号一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和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6、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 2013年 6月 14日下午 4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将被视为没有澄清的问题。

采购人: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青浦区青舟路 200号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 38号
邮 编: 201700 201700
联系人:傅瑛瑛 王晓红
电 话: 021-69730642 021-59729792
传 真: 021-5973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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