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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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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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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昌市公安局委托,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文件编号: JCZC2012(竞)-16 二、谈判项目内容: 数据服务器2台、应用服务器5台、备份服务器1台、千兆三层交换机1台、服务器机柜2台、KVM两台、存储系统1台、备份存储一体机1套、SAN交换机2台、电脑4台(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凡未按下列要求提供全部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1、谈判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通过2011年度年检,带原件备查),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2、谈判供应商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谈判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时); 6、谈判供应商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时); 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8、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加*者)的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授权文件须加盖设备生产厂家公章,不得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等代替); 9、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加*者)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出售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8日—201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恕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号金昌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为方便外地供应商参与采购谈判,符合第三项规定条件、能够提供第四项证件的外地供应商,可向本公告第十二项提供的第一个邮箱中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中写明采购文件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座机)、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我中心即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以上内容不全者,报名无效,不予受理,也不予答复)。 七、意见、建议、询问、质疑受理时间:12月18日-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受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15:00时(14:30起开始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程序开始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15:10时前。 十、谈判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号金昌市财政局七楼招标大厅。 十一、质疑受理及答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中涉及政府采购程序的内容提出质疑的,由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受理和答复;除政府采购程序之外的内容,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 十二、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意见、建议、报名、询问、质疑电子邮箱:312242733@qq.com; 采购人受理意见、建议、询问、质疑电子邮箱:1019469276@qq.com 十三、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景寰明 (0935)8333928(兼传真) 邵新航 (0935)8212430;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王江华 13993569198 十四、其他事项:符合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报名时无需交纳标书费。谈判供应商的标书费应在开标当天14时55分前在开标现场用现金缴纳。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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