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统计局获悉,在即将进行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我省将全面实现信息化,并于2014年4月至12月开展经济普查数据审核、处理和发布工作。
此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实行在地统计原则。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政府经济普查机构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执行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普查员将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DA)进行入户登记,所有普查对象应依法接受普查登记,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违者将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这也是我省首次全面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手持移动数据采集终端 (PDA),实现信息化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