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19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将重点建设80个专业类高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级,建设时间至2015年。
示范中心建设将突出三大特色:实验室资源有效整合,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为重点;教学科研有机结合,实现科研成果向实验教学内容有效转化;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探索建立高校与社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每所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其余省重点建设高校每所不超过5个;一般本科院校(包括师大福清分校)每所不超过3个;独立学院每所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