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新能源示范城的申报。
根据《通知》,国家明确了新能源示范城市申报的条件和建设的目标,即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3%提高到2015年的6%以上。
城市是能源终端消费最为集中的区域,新能源示范城的建设对推广新能源的利用意义重大。但新能源示范城的建设并非易事,最重要的是各个部门之间能否协调一致,尤其是地方电网和新能源企业之间。
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配套支持政策,未来将与财政部协商,看能否给予新能源示范城一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