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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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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总集成项目投标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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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07年5月 16 日 招标编号:CCTC3007009 1.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项目)总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名称: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项目)总集成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内容: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总集成及通信电路租用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项目经理和总体架构设计师(技术总监)都应具有负责并完成过至少2个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全国性多级节点大型电子政务系统集成项目的经验,且必须专职于本项目; (6)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要求的服务能力; (7) 投标人必须承担《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服务; (8)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含2个)以上国家级多级节点系统集成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 投标人选用的通信电路的提供方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运营许可证》;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5月 16 日至2007年6月 4 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6:00]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100元,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 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6月 5 日9:00之前递交到北京市朝阳区中煤大厦(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为投标价的2%。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定于2007年 6 月 5 日9:00,在 北京市朝阳区中煤大厦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刘述宇、王玲芳 电 话:82256439 82256457 传 真:82236092 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安外支行 银 行 帐 号:9107015480000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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