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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4年金关工程二期相关系统软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4/8/19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4年金关工程二期相关系统软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G14GK-A0110-045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4年金关工程二期相关系统软件(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主要技术要求

1

主数据管理工具软件

采取场地许可方式购买,即在中国海关范围内无限使用。

软件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
 
定制开发服务: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海关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性能需求书

2

元数据管理工具软件

3

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工具

4

日志系统和定制开发服务

 软件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
 
定制开发服务: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领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相同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原厂颁发的买断方式采购的证明。

8、所投软件产品须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国家有权机构颁发的有效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819201493,每天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505室(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国海505室,临近大羊毛胡同一侧)

项目联系人:程惹愚   解惟光   电话:010-65194784010-65195161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9 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  开标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国海五层会议室)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有意向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拟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投标企业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用于退投标保证金)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标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

邮政编码:100730

联 系 人:程若愚   解惟光

电  话:0106519478465195161

传  真:010--65195902

开 户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务必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

七、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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