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海关金关工程二期企业信用评估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01409033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海关金关工程二期企业信用评估子系统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176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金关工程二期企业信用评估子系统项目建设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试运行和验收等全过程。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且经营范围涉及本次招标的相关业务。
3.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
4.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 本项目只接受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不允许转包。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19日起至2014年9月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9:30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11日9:30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一、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叶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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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020-87554238 8755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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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020-87554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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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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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编: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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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