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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系统业务用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8/4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系统业务用便携式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WTGK2014005)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招标标的

本次采购为下列货物及到货安装、调试、安全集成、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便携式计算机

1065

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认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必须是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产品代理商;

8、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产品代理商或合作伙伴资质证书;

9、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0、必须出具投标产品有效期内3C认证证书;

11、必须出具投标产品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2、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请于201484日至20148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B506室领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派代表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手机、办公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联系信息)”,到招标方指定发放地点进行登记备案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826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826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投标会场。

 

六、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国际企业大厦B5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闫先生,周女士;

    话:6619458966194632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yyan@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055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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