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4】682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农村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服务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4-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服务器及配套设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器6台、防火墙1台、数据库软件1套、UPS电源1套等,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重合同、讲诚信、讲质量,没有不良市场行为。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依法纳税相关资料①(2012年5月至今)。
(四)资格预审要求详见公告第五条;该项目的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16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投标单位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和电邮方式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17日8:30时-9:30时止(超时后,采购中心将不接受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7月17日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
资格预审要求:
(一)提供的原件【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依法纳税相关资料(2012年5月至今)】。
(二)须提供的复印件【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依法纳税相关资料(2012年5月至今)】。
(三)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递交,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视为无效的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4年7月17日;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咸丰支行
账 户 名 称:咸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账 号:42001726508053002814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4年8月7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4年8月7日 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锋(电 话0718-6822469 )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琪 陈磊
电 话:0718-6891075
传 真:0718-6891457
邮 编:44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