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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农村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服务器及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7/10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4682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农村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服务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4-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服务器及配套设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器6台、防火墙1台、数据库软件1套、UPS电源1套等,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重合同、讲诚信、讲质量,没有不良市场行为。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依法纳税相关资料20125月至今)。

(四)资格预审要求详见公告第五条;该项目的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4710-2014716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向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投标单位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和电邮方式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4717830-930时止(超时后,采购中心将不接受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时间:2014717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

资格预审要求:

(一)提供的原件【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依法纳税相关资料(20125月至今)】。

(二)须提供的复印件【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依法纳税相关资料(20125月至今)】。

(三)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递交,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视为无效的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4717日;

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咸丰支行

账 户 名 称:咸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号:42001726508053002814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4879:30时。

开标时间:201487 9: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锋(电 话0718-6822469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琪 陈磊

     话:0718-6891075   

     真:0718-6891457

     编:4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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