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的委托,对其政法装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2007-A024 招标文件编号: XT2007-A017
二、招标项目: 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政法装备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三个品目,投标人应分品目投标,评标小组分品目评定中标单位。第一品目:台式电脑90台;第二品目:台式电脑50台;第三品目:打印机50台、传真机46台、复印机6台、数码相机3台、摄影机6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7)投标人必须有满足此次投标的能力、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要求。
(8)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9)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书售价:300元/品目,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加EMS费50元/份)。
六、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经办人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从2007年5月13日起至2007年5月30日止,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认购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6月1日上午9:00。
八、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同时交付壹万元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07年6月1日上午9:00。
十、开标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人地址: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4-8898260 传真:0734-8868891
邮编:421001
联系人:许小姐、徐小姐
投标保证交纳账户: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商行高新支行
账号:70050401315025082
十二、衡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联系人:
李学俊 联系电话:0734-8867685
十三、衡阳市政府采购办联系人:王秋林、刘铁
联系电话:0734- 8867617、886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