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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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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金财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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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对州财政局“金财工程”一期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采购预算:州财政局“金财工程”一期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明细表),本次采购预算控制在300000.00元以内。 2、询价函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供应商,于2013年5月17日起到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报价。如果是尚未注册为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请直接到州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注册后再进行报价,报价时请将报价单密封。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必须是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2)有有效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3)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为本次询价货物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供应商; 5)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 4、询价开始时间:2013年5月17日9时(北京时间); 5、询价截止时间:2013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3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于2013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8、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凭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采购合同、验收单和发票复印件由财政支付。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湘西自治州财政局交货。 11、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交货期、故障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最高者成交。 报价是指交货地点包括安装的含税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进口设备,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12、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湖南湘西州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结果。 13、联系方式: 地点: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邮政编码:416000 电话:0743-8222163 传真:0743-8231679 联系人:李浩然、刘华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 宪 13487430325 14、保证金账户及其他: 户名:湘西自治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州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州工商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915010309200017278 15、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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