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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网络核心设备
 
  2013/5/6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网络核心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网络核心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3-GFCG-058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合计 199.456万元

第一包:网络核心设备预算内资金 29.44万元;

第二包:视频会议设备预算内资金 29.386万元;

第三包:办公办案设备预算内资金 58.08万元;

第四包:办公自动化设备预算内资金 73.05万元;

第五包:上网行为审计系统预算内资金 9.5万元。

四、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网络核心设备
 1
 套
 
2
 视频会议设备
 1
 套
 
3
 办公办案设备
 1
 套
 
4
 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套
 
5
 上网行为审计系统
 1
 套
 

 

 
五、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86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供应商资质要求:

A、供应商具备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B、第一包至第四包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C、第五包供应商须具有制造商提供的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ISCCC《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公安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中心《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售后服务体系通过 ISO9001-2008认证;国密办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5、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 2013年 5月 3日9时至 2013年 5月 9日16时(节假日除外)。

3、地点: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347号银恒大厦 20层 B座)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 5月 22日下午 14时 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347号 20楼 C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347号 20楼 C座)

采购人: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86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 0451-8235929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347号 20楼 B座

联系人:王亚南

电  话: 0451-55571858

传  真: 0451-555326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 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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