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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河涌和汾江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汾江河河流管理信息系统
 
  2013/4/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江河河流管理信息系统监理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外【 2006】 6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 )为佛山市河涌和汾江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佛山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汾江河河流管理信息系统监理
2.2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世界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广东珠江三角洲城市环境项目 (Ⅱ期 )的建设,并准备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支付汾江河河流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本项目拟通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手段等先进技术收集汾江河流域社会经济数据和水文、水质、水利及污染源等数据,建立水动力模型和水质预警模型,通过评估预测系统提出补水、调水等综合优化的实时智能解决方案,同时通过辅助系统建设,实现可视化、信息发布等功能。
2.3招标范围:对汾江河河流管理信息系统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进行监理。
2.4工程规模:约 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2010 年4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项目投资不少于 200万元的水利或水环境类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证明)。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是企业正式在职的人员,提供最近半年社保证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5年以上;2010年 4月 1日以来已承担过 1个水利或水环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驻场监理工程师要求:人数为 1名或以上;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是企业正式在职的人员,提供最近半年社保证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3年以上; 2010年 4月 1日以来参与过 1个水利或水环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保证在本项目监理上全职工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诉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根据省治工办意见,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 近 3年内(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严重违约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4月 25日 9时 30分至 2013年 5月 2日 17时 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北京时间,下同 ),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广州市北较场路 19号金鹰酒店 8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不计利息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诉和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河涌和汾江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 113号
联 系 人:林 工
电 话:0757-8312910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北较场路 19号金鹰酒店 8楼
联 系 人:梁 工
电 话: 020-83541220
传 真: 020-83544503
电子邮箱: zhongzhao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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