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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供电公司营销技能训练基地用房智能化工程
 
  2013/4/2
 

 

一、 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供电公司营销技能训练基地用房工程已经 盐城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智能化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营销技能训练基地用房智能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新都东路南、新园路东。
3、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项目符合“扬子杯”。
4、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工期为 A、 B、 C、 D、 E区各 60个日历天( A、 B、 C、 D、 E区开工时间分别以甲方或监理通知为准),同时与土建、暖通、装饰等相互配合,应满足工程总工期要求。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营销技能训练基地用房智能化系统(包括相应软件)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和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美元按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行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投标时提供原件);
2、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且智能化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投标时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原件),且无在建工程、中标未开工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5人)2012年 7月― 2012年 12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至少均施工过一个 2010年 1月 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00m 2的同类工程或综合楼(不含住宅楼、工业厂房)或单项合同价不少于 1000万元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如果同一个合同中有多个单体工程组成,以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的综合楼为准,施工合同中应体现建筑面积或单项合同价。】获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业绩。投标时须需提供合同原件,并且合同上须反映出以上相关内容,若合同经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则提供原始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否则必须提供原始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7、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和其它形式的外包。
五、本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法入围办法。
七、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佰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 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 90%,其余 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请投标人于 2013年 4月 1日 8:30时至 2013年 4月 8日 18:00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派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和身份证原件到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沿河中路 13号 403室)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委托人与投标时的必须一致。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授权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原件);(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5人) 2012年 7月― 2012年 12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原件。( 8)规定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9)其它规定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 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 0515-88197281,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0515-83082019。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苏省电力公司盐城供电公司 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高工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515-68863818 联系电话: 0515-85501229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盐城市沿河 13号 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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