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其所需信息管理系统硬件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硬件设备
二、项目编号:长政采〔 2012〕 GK-A-22-2Ⅱ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各类终端设备, 预算 680万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设备到货期为 2013年 5月 10日前;全部实施和集成工作应在 2013年 7月 1日前完成。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 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 2013年 3月 15日至 2013年 3月 25日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财政局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三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特定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所须的各项证明原件供评委审查。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13年 4月 7日下午 2: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 2266会议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人民医院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兴中路 502号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68号
联 系 人:翟丽文
项目联系人:秦丽萍
联系电话: 13935535565
联系电话: 0355-2052106
邮政编码: 046000
电子信箱: czzf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