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数字化城管项目软硬件平台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数字化城管项目软硬件平台建设监理
二、项目编号:长政采〔 2013〕 GK-C-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一:数字化城管项目软硬件平台建设监理 预算金额: 42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数字化城管项目软硬件平台建设监理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服务的供应、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 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 1)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 2)为保证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必须承诺派出常驻长治且有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资格证书。
( 3)投标人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 2013年 3月 12日至 2013年 3月 22日
北京时间 8:00-11:30, 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一科(长治市财政局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三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特定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所须的各项证明原件供评委审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2013年 4月 2日上午 9: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 2266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81号
联 系 人:李晓琴 联系电话: 13994623701
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68号
项目联系人:郭凯如
电话及传真: 0355-2039859 邮政编码: 0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