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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生产指挥调度中心
 
  2013/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生产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位置:河南省许昌市新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魏武大道北段);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许昌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处于许昌卷烟厂新厂的联合工房的4区一楼。本次项目涉及的建筑面积约为130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项目包括生产信息综合显示系统、生产指挥调度中心环境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项目中要求为基础要求,实施商应充分了解业主方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要求整体系统工程先进可靠,美观合理,具备良好的扩展能力;
2.3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生产信息综合显示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生产指挥调度中心环境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维保服务等及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必须的各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供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优质,并配合总包及业主获得中州杯,争创鲁班奖;
2.7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3.2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及以上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4经验及业绩条件(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人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
   3.5投标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许昌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3.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4.3报名携带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3.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4.3.3项目经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
   4.3.4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份,所带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515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
联系人:常海亮、侯东晗
联系电话:0371-86662408 传真:0371-688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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