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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城乡社会救助(低保)信息系统建设
 
  2013/2/26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低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新西招字 [2013]0205
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低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
新疆城乡社会救助(低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所需配备的设备、软件等组建信息传输、处理与存储环境。此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本次公告第一标段:监理服务;第二标段:网络系统;第三标段:视频会议系统;第四标段:终端系统。
第一标段: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网络系统;
第三标段:视频会议系统;
第四标段:终端系统;
4、投标人要求: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监理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
第二标段资质要求(网络系统):
(1)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以上(含)资质;
(2)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如资质未审验,需同时提供审验延期证明);
(3)所投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原厂服务承诺书(原厂授权书时效: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为有效授权)。
第三标段资质要求(视频会议系统):
1)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国家二级以上(含)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自治区甲级资质;
2)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如资质未审验,需同时提供审验延期证明);
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4)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5)所投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原厂服务承诺书(原厂授权书时效: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为有效授权);
第四标段资质要求(终端系统):
1)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国家二级以上(含)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自治区甲级资质;
2)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3)所投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原厂服务承诺书(原厂授权书时效: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为有效授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相关资质文件及法人授权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6、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2月21日至2013年03月 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03月12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火车头酒店旁)。
9、 开标时间:2013年03月12日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火车头酒店旁)
招标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火车头酒店旁)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王新荣 王 静
电话:0991-582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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