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首页 >> 营销资讯 >> 招标信息
杭甬运河绍兴市区段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杭甬运河绍兴段信息化系统工程
 
  2013/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甬运河(绍兴段)航道改造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6]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杭甬运河绍兴市区段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系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见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及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杭甬运河绍兴段起自绍兴县杨汛桥镇,经镜湖灵芝镇、袍江斗门镇、越城区东湖镇、皋埠镇,沿萧甬铁路北侧,穿上三高速公路,由上虞西塘角入曹娥江,在大厍接四十里河,经通明入姚江,终于上虞永和安家渡,全长101.73公里。本次招标为杭甬运河绍兴段信息化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包括绍兴县段、绍兴市段和上虞市段三部分,其中绍兴县段分两段,分别是K43+600至K80+350、K103+100至K108+481;绍兴市段从K80+350至K103+100;上虞市段从K108+481至K146+300。
监理招标的范围及内容:负责杭甬运河绍兴段项目信息化系统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绍兴县段、绍兴市段和上虞市段三部分自动气象站、水文信息系统、船闸综合管理平台、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等。监理服务期19个月(施工阶段7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并在监理业绩、主要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30日至2013年2月 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一套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6号位(0571-87630256))购买招标文件。
4.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购买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2 月 26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甬运河绍兴市区段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绍兴皋埠银城路港航管理局大楼
邮 编:312000 联系人:韩凤雷
电 话:0575- 88002551 传 真:0575- 88002551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苏循华
电 话:0571-87353857 传 真:0571-87353855

 
© 2012 WebSI.Cn IT渠道门户 蜀ICP备1202506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