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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信息系统
 
  2013/1/30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G-WS-20121172
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21205
3、项目预算: 182.8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5)提供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1)提供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 2)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复印件。
( 3)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 4)提供原厂商服务支持证明原件。
4.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月 28日起至 2013年 2月 24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3.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2013年 2月 25日 9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2013年 2月 25日 9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贰佰元。
7.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3 缴纳时间: 2013年 2月 24日 16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
电话: 13787141885 联系人:陈雪莲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之心7楼717室
联系人:张九平 电话:0731-822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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