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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卡口二期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
 
  2013/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的委托,对卡口二期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卡口二期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
2、采购编号: L13-001;
3、项目内容:高清成像设备、辅助照明设备等采购和系统集成服务;
4、采购预算:人民币 1000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和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投标人必须具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5、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壹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当年年检有效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省级公安机关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壹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7、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及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13年 2月1日下午13:30—16:30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奉贤区采购中心-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截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时间: 2013年2月28日上午10:00整
开标时间: 2013年2月28日上午10 :00整
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
联 系 人:马人杰 倪忠平
联系电话: 021-37563192 13501798717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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