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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2013/1/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省 水利厅(陕水规计发〔2012〕614、615、642 号)批准建设,由省 水利厅以《关于陕西省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汉中市级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建发〔2013〕22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 ,招标人为汉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陕西省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汉中市级项目分为一个监理标项和三个施工标项,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宁强县、勉县、略阳县三个县的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每个县为单独的一个施工标项,分别为宁强县、勉县、略阳县三个施工标项,各县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基本相同,均为:简易雨量站和自动站的土建安装,简易水位站和视频站的采购安装,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采购安装,县、乡、村三级预警发布设备的采购安装,整个系统的集成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各县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获得“双软认证”,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在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中承担过3个县以上的建设业绩,或者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防汛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中承担过3个以上项目建设业绩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水利交通报名室)进行报名。报名时持携带资质证书(含有关认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业绩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西环路建材大酒店32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6日上午09:00时,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汉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 人:樊先生 张先生
电话:18909162089 13319161269
代理单位: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 人: 夏伟 张凯
电 话:13809164411 0916-816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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