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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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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诊治网络指挥中心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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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委托,对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诊治网络指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诊治网络指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30114-119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SITEN-SX6-NS1223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传染病诊治网络指挥中心系统 4、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5、交付日期:签订合同日起6个月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技术服务人员。 4)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 6)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函; 8)本项目为设计-供货-集成-验收合格的交钥匙项目; 9)投标人要有显示系统、会商系统、远程会诊和应用软件开发(医院相关)的集成案例,同时提供案例的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文档复印件; 10)本项目应用系统部分需通过第三方测评,以及系统整体的安全测评,待试运行期(6个月)结束后,进行系统最终验收; 11)设备的保修、维护期应从系统及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投标方须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器要求3年质保和上门服务)和维护服务(应提供7×24小时的系统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免费维护期内投标方必须接受用户方的需求更改要求(在不增硬件或不超出本招标需求的基础上),免费进行软件升级和修改,不另行收费; 12)本项目交货期为签订合同日起6个月; 1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周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方案需经院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再签订合同。 1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00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申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报名时间为2013-01-15至2013-01-21。 本项目的标书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规定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2、若至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将相应延长报名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将组织网上投标操作的培训,项目现场答疑将同时进行。 网上投标操作培训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14:00时 ,培训地点为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楼会议室。 现场答疑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14:00时,现场答疑地点为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楼会议室。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3-01-15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02-04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511号上海国际集团大厦317室 邮 编:201508邮 编:200041 联 系 人:陈翌联 系 人:王琴、钱芳 电 话:021-57248750电 话:021-22191101 传 真: 传 真:021-6323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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