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对全省公安移动终端应用管理平台及视频资料直播系统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国内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
1、招标项目名称:全省公安移动终端应用管理平台及视频资料直播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RWZFCG-2012-229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 全省公安移动终端应用管理平台 1套 105万元
2 全省公安视频资料直播系统 1套 55万元
4、投标申请人资格标准: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如果投标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③均为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对是否符合以上(1)至(3)条款的要求作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工信部(或原信产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5、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591-87542269
传 真:0591-63301266
联系人:小吴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资格预审文件份数: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递交后无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资格预审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所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填写和准备完毕并密封递交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后,同时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上签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原封退回。
8、招标代理机构将将按规定及相关程序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资格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向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9、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于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资格预审结果及邀请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请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