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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信息化工程建设
 
  2013/1/11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信息化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信息化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信息化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二、 招标编号:MMGPC2013HG006

三、 采购预算: 1400 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概况)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茂名市油城九路。审判综合楼建成后用于办公、公众法律服务、法庭等用途。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高层楼宇。主楼地上十层、地下一层(主楼地下一层为停车场)。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以司法审判的规范化为主线、信息化为手段、现代化为目标,通过信息科技手段,全面提升两级法院审判能力,支持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本项目建设内容:1、机房工程;2、综合布线系统;3、计算机网络系统;4、有线电视系统;5、公共安全系统;6、一卡通系统;7、公共广播系统;8、公共信息显示系统;9、多媒体会议系统;10、庭审监控中心系统;11、数字法庭系统。

(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五、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 投标人须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格证或备案证明,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下各项须在投标报名时提交承诺文件原件,承诺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2) 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4)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由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出具日期为公示期间)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月17日起至2012年1月2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时请携带经营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文件近季度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承诺函)、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现场报名须递交合格投标人所需资质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带银联卡到本中心POS终端机刷卡或者持现金到建设银行缴纳报名费;外地邮寄报名请联系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将资质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发送审查,审查合格后回复或回传邮寄报名标书费付款方式,到账后给予邮寄标书。为节省报名时间,供应商可自行点击下载填写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doc)

八、 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月30日8:40-9: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30日9:00

九、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月30日9:00。

十一、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二、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十三、 招标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到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采购公告栏目里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进行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十四、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交纳办法如下:
收款单位: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名称: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河东支行
帐  号:44001690603059058338
(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

 

十五、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查询: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525000)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0668-2289982 传  真: 0668-228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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