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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厅采购文化共享工程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2012/12/14
 

                           内蒙古文化厅采购文化共享工程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受内蒙古文化厅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文化共享工程。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文化共享工程
项目编号: NZC2012-A10-134、NZC2012-A10-137
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5313、5330、5331号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第一包:服务器、SAN磁盘阵列、接入交换机、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入侵防御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系统、负载均衡设备等,预算为335.5万元;
第二包:数据库镜像系统软件1套,数据库系统软件1套,预算为48万元;
第三包: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监控平台软件1套,预算为210万元;
第四包:PC服务器180台,VPN设备180台,交换机180台,预算为190.8万元;
第五包:投影机180台,PC机432台,预算为233.28万元。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一包、第四包、第五包);
(二)具有文化共享工程项目的成功案例(第二包、第三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投标企业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网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有效)一起,于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17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第一包);
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一包、第四包、第五包);
5. 文化共享工程项目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第二包、第三包);
6.投标企业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第三包)。
报名时间截止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会同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见预审合格公告,请报名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中心网站。
经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敏孜
联系电话:(0471)6610963
传 真:(0471)6946223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0室
邮政编码:010055
采 购 人:内蒙古文化厅
联 系 人:呼和
联系电话:0471-696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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