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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2012/11/19
 

                  2012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委托,就 2012 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012 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 SCZB20120909
3 、采购计划编号:12-0000788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 、招标范围: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网络设备采购
二、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4) 具有省级(直辖市)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 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 ;
(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4 )税务登记证(副本);
( 5 ) 具有省级(直辖市)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及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以上证件为原件并保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的购买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 2012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 30-11 : 00 ,下午 1 : 30-5 : 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路 500 号 2105 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 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2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1 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由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解答。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7 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7 日(周五)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 投标地点
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01 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 开标时间、地点
2012 年 12 月 7 日(周 五 )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01 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04 室
邮 编: 200050
联 系 人:陆粹真、周蔚 电 话: 62265307 、 62262007
传 真: 62265675 购标书联系人:陈佩娟、张溱 电 话: 62263591 、 62263571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144761)
账 号: 02290142100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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