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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医院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采购项目
 
  2012/11/14
 

                                垫江县人民医院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采购项目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垫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通知号为[2012]300号)委托,对垫江县人民医院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内容
垫江县人民医院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采购项目
二、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已到位。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第四篇评标方法的相关要求。
四、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或自然人,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投标过程和事宜。
(二)招标价文件售价:标书人民币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2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
(四)开标时间:2012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五)投标(开标)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中心广场、重庆银行楼上二楼)。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企业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处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须加盖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且无投诉后,无息退款至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银行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具体退还方式见第五篇第四项招标文件的第四条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10000元,现场刷卡。
六、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静思
邮 编:408300
电 话:(023)74528650
地 址:垫江县中心广场重庆银行楼上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欧云康
邮 编:408300
电 话:13983585468
地 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北外街89号。
八、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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