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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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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公安局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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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公安局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桦甸市公安局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桦甸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为商务运作由集成商投资建设,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桦甸市公安局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前端智能卡口和视频监控设备; 2.3 项目总投资: 571 万元; 2.4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2.5 交货地点 : 桦甸市辖区范围内(新建13个点); 2.6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2.8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 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企业; 3.2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有下列情况者均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1.法定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境内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4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技术安全防范工程壹级资质 3.5 提供近三年已实施的具有500万元以上规模的同类工程业绩材料; 3.6 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7 所提供的产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安行业标准的规定; 3.8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卡口前端主要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电子警察业绩证明等 有关 资格证书到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 1500 元/本,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玖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2年11月1日 9时30分。 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甸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桦甸市人民路237号 联 系 人:巩怀国 联系电话:0432-6622220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王凯昕 联系电话:0432-62118999 2012 年10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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