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应用系统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准化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已由采购办批准采购,项目编号为黑YCZFCG20120555,采购单位为伊春市公安局,采购资金来自政法转移支付,目前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省政府采购网或我市政府采购办注册登记的单位。如没有注册,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带所有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后方可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经销计算机软硬件资质的省内供应商。
3、投标书必须加盖公章、法人名章,否则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 10月 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
时间:2012 年10月30日下午14:30
地点: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伊春区黎明路86号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大厅)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信息后,请于2012年10月 25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政务网上发布。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从基本账户汇出)。
户名: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23001674600052500429
开户行:建行黑龙江伊春中心分理处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伊春市公安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地 址:伊春区黎明路86号(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刘玮 联系 人: 梅艳娟
电 话:13349388887 电 话: 0458--3870319
传 真: 传 真: 0458--387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