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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肉品追溯系统建设(二期)系统
 
  2012/10/17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州市肉品追溯系统建设(二期)系统集成项目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0624-12180669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州市肉品追溯系统建设(二期)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州市肉品追溯系统建设(二期)系统集成项目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B10) 肉品追溯系统建设(二期)系统集成 1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另册提供的“建设任务及技术规范书”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李利 13906917946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10-16至2012-11-06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楼705室
5、联系人: 黄鸿彬 庄香东
6、联系电话: 0591-87600347、0591-38872249 传真: 0591-38872072
7、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声明,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CMMI-3级别的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形式。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明确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该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投标人资格条件标准”中第(1)条和第(2)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投标人与其它单位联合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自身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可以不用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但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说明。
8、投标截标时间: 2012-11-06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2-11-06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楼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银行帐号: 100012691890010001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理机构)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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