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系统三期、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165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系统三期、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二期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件一:闵行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系统三期
包件二: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二期
(四)预算资金:
包件一:闵行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系统三期 RMB1,368,000.00
包件二: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二期 RMB2,593,500.00
(五)投标选择:本项目各包件分别产生一名中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同时任选包件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四)必须具有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五)必须是所投硬件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由总代理授权的二级代理商;
(六)必须是所投软件的开发商;
(七)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八)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发售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2日—10月18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二)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三)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闵行区卫生局
地 址:上海市莘东路520号
联 系 人:吴东晖,彭家声
联系电话:64882809
传 真:64882809
招标代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陈喆仡
联系电话:62791919-172
传 真:62791616-172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电 话:64985000-605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闵行区卫生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