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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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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局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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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局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局的委托,对“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局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2-F10182),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 采购人电话:010-69719487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 田女士 电话:010-51909015 传真:010-51909183 3. 采购内容:昌平区政府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一期工程建设 采购用途:电子监察 简要技术要求:以搭建昌平区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的基础框架和核心功能模块为建设重点,开发包括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三重一大”决策监察、视频实时监察、行政投诉受理处置等在内的核心功能模块。在此基础上,完成与四个试点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农村经济、政风行风等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完成与行政服务大厅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对接,实现对行政服务大厅等重点单位进行窗口服务全程视频实时监察;完成与市级电子监察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对诸如行政投诉等进行市区两级监察联动。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资格认证或CMM资格认证; 4.3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4.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归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4.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7 相关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4.8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9 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5.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 5.5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5.7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具发票时使用); 5.8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具发票时使用)。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27日起至2012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1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电子版表格为投标文件格式无具体技术指标,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投标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投标报价(2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5分)、系统演示(5分) 13.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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