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市政法委的委托,就丰城市乡镇建立电子监控系统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编号:FCZFCG-2007-029号
二、项目内容:丰城市乡镇建立电子监控系统设备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见标书“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际标准和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须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或维修服务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3、投标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应能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
四、招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2、投标人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7年4月16日8:00—17:30,过期不售。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11楼)。
七、联系电话及传真:0795—6609027
八、联系人:熊荣发、丁建新
九、递交标书时间:2007年4月20日上午8:00—9:00。
十、开标时间:2007年4月20日上午9:00。
地点:丰城市财政局12楼会议室(市新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