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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垦利县电子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内网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2/9/20
 

垦利县电子政务内网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KLZCJZ2012-022#
项目名称:垦利县电子政务内网升级改造项目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谈判时间:2012年9月28日9时
采购人名称:垦利县电子政务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城府前街10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16)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垦利县电子政务内网升级改造项目(交换机)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项目预算资金73.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报主要产品(交换机)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商;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府前大街101号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楼516室)。
四、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③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与委托代理人所在企业名称一致);④主要产品( 交换机、内网运行管理系统)生产厂家的授权商或代理商证明原件。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标大厅(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七楼702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0546-8085636/13054660022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01号
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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