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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业务数据深度整合及反偷渡信息系统招标
 
  2012/9/5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业务数据深度整合及反偷渡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公安业务数据深度整合(一期)及反偷渡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201338N16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公安业务数据深度整合(一期)及反偷渡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人民币130万元;包2:人民币 5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
       包1:公安业务数据深度整合(一期)项目
       包2:反偷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 用    途: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办公使用。
    3. 数    量: 各一项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 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包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在广州市内设有常驻的办事机构(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包组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包2: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
    3.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包组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9月4日08时30分至2012年9月10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7日09时00分至2012年9月27日09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7日0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9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小姐、梁小姐、刘小姐
电话:020-87258495转954、957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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