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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信息平台建设
 
  2012/9/4
 

                衡阳市财政局“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  衡阳市财政局  的委托,为 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HY2012-A063 
招标文件编号: HYXT2012-A051
二、招标内容:(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设备
三、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79.99万元。(经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单位须具备并提供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开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从2012年9月3日起至2012年9月23日每日8:00时~12:00时,15:00时~18:00时。
2、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市政府对面中国移动公司西侧)
3、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2)、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和授权书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2年9月24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刘铁
联系电话:0734—8867618
 
招标采购单位:衡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 张承仁
联系电话:0734-8867830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电子邮箱:hyxtzb168@163.com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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