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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县级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建设工程
 
  2012/8/23
 
               大冶市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县级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建设工程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县级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建设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发【2011】144、145号文件的要求批准建设,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WY-DY-2012105
二、采购项目:大冶市卫生信息中心县级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建设工程
三、招标内容:大冶市卫生局数据中心机房、网络核心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设备供应和安装实施。
3.1、项目地点:大冶市卫生局;实施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2、项目总投资:约246万元;
3.3、实施工期:合同签定后30日历日;
3.4、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或以上。
4.3、投标人不在湖北省内的,在湖北省设有依法注册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4、供货商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5、投标人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独立完成的同类型经验项目(至少提供3个项目的合同书)。
4.6、获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在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违规记录,需提供相关的声明或证明文件。
4.8、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9、供应商需提供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4.10、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技术负责人,报名及开标时必须技术负责人到场。
4.11、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4.1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4.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原件(详见附件十二)。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1、报名须携带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证书原件;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拟委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原件;⑥核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光纤交换机设备生产厂商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⑦《诚实守信承诺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2、凡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30日止(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00)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棋西路2号)3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4日上午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棋西路2号)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2年9月14日上午9:30时整。
九、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棋西路2号)三楼。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冶市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荟萃路          地    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22-2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                招标文件制作人 刘苏;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5374533766           电    话: 13545554343;0714-8764191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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