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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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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法院核心交换机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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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法院核心交换机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闸北区法院核心交换机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zbzfcg12-10024(询) 项目名称:闸北区法院核心交换机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75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报价人必须是此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代理商,或是由设备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地售后服务记录,在上海地区具备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人员,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5、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报价文件中有外文文件或资料的,必须同时提供其中文翻译,以便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的数据保持一致;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技术要求 三、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8月31日下午16:00点(采购中心将于报价截止前1小时开始收取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以前向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闸北区秣陵路80号403室)密封提供下列响应资料:(一正二副共三份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加盖公章并注明法人授权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人民币报价:要求分别报单价与项目总价(总价中应包括必不安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保证系统正常开通的费用。) 2、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针对上述项目提供产品彩色样本)、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等,所报产品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设备报价应含主要配置报价明细,包括:原产地、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内容 4、公司详细业绩情况说明 5、售后服务承诺:除了生产厂商规定的保修、服务承诺以外,报价人应明示本公司所能提供的其他保修、服务承诺;包括保修期外相关服务、零备件收费情况承诺等,注明设备故障响应时间;注明上海设有的维修人员和联络方式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四、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集中采购机构: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80号403室 联系电话:021-63805390*7923 联 系 人:戴冰清 采购人:闸北法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36034666*81333 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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