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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省本级天网覆盖视频监控网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2012/8/23
 

             河北省公安厅省本级天网覆盖视频监控网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省本级天网覆盖视频监控网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201088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志鹏    电话:0311-666226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管建萍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传真:0311-87908679

项目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A包:天网平台1套,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公安厅
 
项目实施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 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7801790。

资质要求: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需具有省级安防系统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监控平台的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9月3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A包:3000元;B包: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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