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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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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水务局清城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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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通过有关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58-1201SZTCG225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项目 三、采购预算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内容:监测系统; 数量:1项。 预警系统; 数量:1项。 区(县)级监测预警平台; 数量:1项。 群测群防体系; 数量:1项。 备品备件及系统集成; 数量:1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5.3、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须完成过不少于3个,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项目。(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 5.4、若非所投路由器、防火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具有所投路由器、防火墙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5、须提供所投路由器、防火墙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6、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5.7、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期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1日)。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7.2.5、实施项目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 7.2.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9月4日9时3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2年9月4日9时30分。 9.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李幸男。 10.2、电话:0763-3382025。 10.3、传真:0763-3380185。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八楼。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蔡先生。 11.2、电话:0763-3939108。 11.3、传真:0763-3939107。 11.4、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澜水文化综合大楼三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1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2.3、帐号:2018020229200206544。 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参加投标。 2、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3、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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