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一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卫生厅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一期)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201013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卫生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戴飞 电话:0311-859897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段向辉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开标负责人:王庆 联系电话:0311-87908672 0311-87908673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交换机44台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已在我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谈判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801790 传 真:0311-87908679
投标资质: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且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国家知识产权的远程会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投标时提供投标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集成资质证书原件、质量体系证书原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以上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出具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用)或此项产品的销售代理证明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至少承担过一项远程会诊案例(不少于1家中心医院、连接5家及以上会诊终端医院)。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自2009年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远程会诊案例(不少于1家中心医院、连接5家及以上会诊终端医院)的合同原件一份。合同原件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章,否则合同无效。
以上未满足要求者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8月16日至8月30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2年9月6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2年9月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