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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市卫生局数据中心设备采购与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2/8/7
 
      恩施市卫生局数据中心设备采购与机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ESCG(Z)-[2012]H04号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市卫生局的委托拟对所需数据中心(设备)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恩市财采计 [2012]03249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因第一次公告发出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机房装饰装修、主服务器(刀片式) 6台、备服务器(刀片式) 4台、光纤储存交换机 2台、磁盘阵列(带阵列箱) 2套、三层核心交换机 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 预算资金: 220万元
    三、 合格投标人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3、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联合体主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或四级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含 100万元)专业公司;联合体另一方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承建本项目中机房装修工程能力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证书;4、外地公司参与投标须在恩施市城区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指投标人在恩施的分公司或委托服务的合作公司,合作公司必须与主投标人签定合同。开标时须提供售后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与合作公司的合作合同原件);5、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组织能力将所有设备送到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主体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另一方资质证明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开标时提供相应资质原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凡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均可从即日起至 2012年 8月24日每天上午 8: 30 - 12: 00 ,下午 2: 30-5: 30(节假日除外)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
    开标地点: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0718-8248815          联系人:黄科长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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